日前,長春市政府發(fā)布《關于實施二次供水改造工程的通告》,為不斷提升居民飲用水質量,長春市政府決定在全市范圍內實施二次供水改造工程。
二次供水改造工程范圍包括本市中心城區(qū)。《通告》規(guī)定,年度施工范圍根據施工情況分期分批確定,并提前通知供水區(qū)域。改造工程時間從本通告發(fā)布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。二次供水改造工程由長春市公用局統(tǒng)一協(xié)調調度,由長春水務(集團)有限責任公司具體組織實施。
自本通告發(fā)布之日起15日內,占壓供水管網的建(構)筑物,其單位和個人應當自行拆除;在規(guī)定期限內不自行拆除的,由有關部門依法予以拆除或者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拆除。
二次供水改造工程范圍內的單位和個人,應當積極支持二次供水改造工程建設。對于妨礙、阻撓、破壞二次供水改造工程,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,由公安機關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予以處罰;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二次供水企業(yè)應當及時受理二次供水改造工程范圍內二次供水用戶的查詢、咨詢和投訴。供水服務熱線:89812345。